疫情期间学生所做所想_上海市财政局、市教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疫情期间学生所做所想

区财政局应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影响,配合区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保证学校疫情防控经费,支持学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受经费问题影响。

日前,上海市财政局和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保证学校防疫经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属高校和各有关单位全面保证学校防疫经费

最近正值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区财政局、教育局、各级学校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保证学校疫情防控经费。

《通知》强调,区财政局、教育局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市对区财政教育转移资金和中央转移资金,及时进一步优化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切实保证学校防疫相关支出,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各级各类学校应通过协调各类教育经费、激活现有经费、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落实防疫经费,提高学校防疫能力。

《通知》强调,各区财政局要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保障,有序规范地组织资金调度,按照“急事特事特管”的原则,加快资金分配和使用,确保学校防疫经费及时到位,并会同区教育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本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需要,提高采购的及时性,保证采购质量。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指导学校制定防疫工作经费保障计划,明确经费需求,细化经费保障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的资金,确保学校防疫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应结合防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前研究判断情况,研究制定防疫工作经费保障计划,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通知》要求区财政局、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期间的防疫和控制工作,落实学生资助资金,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通知》要求各区财政局、教育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跟踪落实相关财政担保政策,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分析判断推迟开学对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影响,及时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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