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超市_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商贸企业(超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管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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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超市)

防疫期间安全管理提示

最近,为加强商业企业(超市)防疫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对吴梅、家乐福、地铁等8家超市企业的防疫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疫情防控期间超市

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能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疫控制管理措施,坚持温度检测、定期消毒等防疫控制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一些超市存在配电间和用电管理不规范、仓库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不畅等潜在问题。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商业企业(超市)发布了安全管理提示,并通过微信、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至连锁超市总部。会同市商务局,要求企业做好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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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重点落实对返乡人员的检疫观察、员工个人防护、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减少聚集等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强化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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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加大巡查和巡查频率,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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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严禁将酒精与84消毒液混合酒精容器应密封可靠,储存在阴凉通风处,使用时不应靠近热源或明火。含氯消毒剂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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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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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应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严禁存放杂物,电工应持证上岗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禁止拉临时电线或使其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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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间禁止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在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经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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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应符合安全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超市

5-

库房严禁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的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或影响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不燃硬塑料管保护,并与可燃材料保持20㎝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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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保证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畅通柜台和货架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出口,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8-

应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

应安排专职人员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巡查区域应划分清楚,巡查内容应有明确要求,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风险点,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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