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月19日-18日,省应急管理部门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网络公益培训公告,采取“网上+培训”的形式,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无差错”
《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依法加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班组、车间、工厂三级教育的相关要求,培训过程中避免人员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网络培训等灵活有效的方法。各安全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类别组织学员在线申请和分组申请。依托在线平台,对高危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的在线公益培训。在线学习时间以1:1的比例包含在总培训时间中疫情应急响应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安全培训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评估系统填写的培训计划》和《学习平台发布的学员在线理论知识培训学时记录》申请考核;其中,新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实际操作”培训,然后申请考核。
《公告》强调,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安全培训监管的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社会监督。对未依法进行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的复工企业,在防疫期间组织现场登记和集中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以及防疫结束后未按要求组织“实践培训”的企业,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