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补助申请理由_关注|南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助,疫情期间怎么发?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广西也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了相关的资金支持。如何单独支付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有补贴吗?

的绩效工资总额可以增加吗?

你关心的是这个

问题1:防疫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否提高绩效工资总额?

A: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会同卫生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对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防控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即: 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绩效工资总额,但不作为将来计算和分配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也就是说,下一步,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资将相应提高。有关单位内部分配时,应倾向于敢于承担、勇于承担重担、加班加点参与防疫工作的一线人员,特别是那些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

问题2:你如何计算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A: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应作为其所属单位的出勤对待。

问题3: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有补贴吗?

A:为参与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提供临时工作补贴《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委员会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资金政策的通知》(桂财社[2020年第9号)明确规定,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一级补贴标准, 中央政府将向直接接触待调查或确诊病例的相关人员提供每人每天的补贴,如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 其他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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