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魏初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疫期间开庭和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护您和您家人的健康。我们在此向您通报疫情期间的近期开庭及相关诉讼事项如下:
1、近期开庭及其他事项
(1)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八)开庭、庭审、听证会及其他诉讼活动均已重新安排,具体变更另行通知。
(2)原定于2月3日至2月2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农历二月初七)的开庭、庭审、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也将重新安排,具体变更另行通知。
(3)如果在上述期间宣布开庭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需要而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法院经审查后可予以许可。
(4)如近期拟在我院立案、就诊或提交材料,建议相关人员尽量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处理。
2。相关诉讼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通知开庭的诉讼参与人,在治疗和隔离观察期间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不能参加诉讼的,或者在因疫情关闭的省外封闭交通区域内的,可以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0878-3399153)或12333申请延期审理
(2)如有争议需要解决,建议通过微信申请网上调解,找到“云争议解决微信小程序”如确需起诉,建议通过微信申请网上备案或跨域备案,找到“云南移动小额法院”小程序(跨领域备案是指向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材料。该法院将作为一个合作法院,检查、接收和发送跨域申请服务申请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网上调解及纠纷解决流程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云纠纷解决微信小程序”
2,根据要求填写
网上立案流程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移动小额法院”< br>
2,填写
如需上诉或申请再审立案,建议邮寄办理,或就近将相关材料交原审人民法院收集、提交,或致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12368办理。
(4)建议确实需要反映情况的投诉举报人员致电我院投诉举报部0878-3399137
(5)如确需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建议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佩戴防护口罩。
特此公告
魏初中级人民法院
2年1月29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