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食用农产品证书》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给我们的运营商和消费者带来了哪些具体变化?
2年12月18日,019农业和农村部发布了《全国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试行实施方案》,推动了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了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认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探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的构建,为推广优质农产品提供了有力支持
9年12月27日,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电视会议召开,标志着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正式在全国试行。< br>
新制度带来的新变化
食用农产品证书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和新的质量安全名片给我们的运营商和消费者带来了哪些具体变化?
农产品产量由缺省合格变为承诺合格。
的主要职责已经明确。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购销缺乏许可,处于“缺省合格”状态
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认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生产者、产地购买者和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食用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对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批准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产品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监管任务更加明确
长期以来,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没有特别有效的制度安排,对大量散户投资者和逐步培育的家庭农场,以及农产品采集、储运环节的收购主体。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已从产品管理转向主体管理,建立了更加科学实用的新监管体系。该认证体系简单易懂,易于操作,适用性强。前期试点实践证明,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利于提高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效率和治理水平。< br>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部门协调,职责明确。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后,农业和农村部门负责从种植和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应当承担监管责任。
实现证书管理。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以及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可以立即共享信息,例如农产品的检验结果和农产品的原产地。他们可以履行各自的职责,进行环境控制。它们可以加强原产地批准和市场准入管理之间的联系。它们可以有效地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证书制度已经成为贯穿整个治理链的有力武器。
河北、山东、黑龙江、湖南农业和农村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试点,形成合力共管的局面山东省全面实施了韭菜和鸡蛋“双证书”管理,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必须纳入山东省“放心韭菜”和“放心鸡蛋”地图的统计数据库,实现从现场负责人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标准和标准标签的科学化、标识化和可追溯性将消费者从传统的外观判断中解放出来。长期以来,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只依赖传统的外观判断。一些农产品被比作“凌乱、赤裸、无名和未知”
证书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而食用农产品证书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标注了农产品的品种、来源、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直观清晰。一些大型主体还开展二维码认证,可通过手机即时获知,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知情权,为判断和选择提供了标准,促进了共同治理监管框架的形成。
黑龙江“有证”番茄成功进入浙江杭州市场,证促“北菜南送”海南在批准证书上贴有可追溯代码和防伪代码。福建省在茶叶上引入了“一品一码”,可以用来扫描“二维码”以查明产地和产品质量控制信息的真实性。
农业和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芳解释了建立
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意义。
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借鉴了工业产品证书的管理模式,规定生产者应在自我控制和自我检验的基础上独立出具合格证书,并承诺其农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广领域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现有的管理手段仍然不足,监管手段仍然较少,治理效率不高食用农产品
认证体系整合了生产主体管理、养殖和养殖过程控制、农残和兽药残留自检、有证产品上市、问题产品可追溯等各个环节,衔接了产地市场准入,提高了监管效率。
落实农业生产者的主体责任,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从“生产”方面进行自我控制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他们迫切需要知道他们购买的农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以及农药和兽药残留。
认证系统一端与生产商相连,另一端与消费者相连。它的来源可以追溯,信息可以找到。一个用证书销售农产品的新时代已经到来。
认证体系是如何设计和推广的?设计并推广了
试点认证体系。生产者在自我控制和自我检查的基础上独立进行认证,以强化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有效地保证质量安全。
在制度设计和推广上,始终遵循“大胆探索、稳妥推进、局部试点、扩大范围、全国推广”的原则,稳步实施
2019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证书制度的建立纳入该部深化农村改革。自2012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大学从法律地位、制度措施、制度结构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听取、整理、总结本地经验,组织专家座谈交流,完善制度设计,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可操作、实用的体系。
典型推进,开展试点积累实践经验2016年7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和陕西省启动了试点认证计划。2019年4月,在浙江台州召开现场会议,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要求证书制度在全国有效有序推广。
2年12月18日,019农业和农村部发布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实施方案》,力争在3年左右取得明显成效审判主要集中在“4321”
“四个统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认证基本样式将统一,类别将试行,监督管理将统一,常识将实现。
“三个范围”,试点主体首先选择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者对于试验类别,应首先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高的日用农产品。合格内容侧重于两种主观行为:不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剂,遵守农药安全间隔和兽药停用期限的规定
“两责”,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对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一岗一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发证等行为,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认证系统已经改变并将改变市场。
认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一张小小的批准证书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的关键力量,也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敲响了号角。
实现农产品有证上市到目前为止,已有近一半的省份启动了自己的试点项目,覆盖全国615个县,20多万家生产者实施了证书管理,印制和使用了3200多万份证书。试点地区基本实现了农产品持证上市,有效落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浙江率先将证书制度纳入地方法律法规,实现证书制度有法可依。湖南省生产实体分类指南通过“一批一码”和“一批一证”实现了全覆盖
建立食用农产品认证体系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开拓进取、勇于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的态度,努力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局面。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推进农业优质发展和农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br>
资料:神农岛农民日报(id:sndfly)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