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8月28日,南国早报的客户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支持全区的防疫工作,坚决遏制疫情的蔓延,广西出台了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经费保障政策,从事治疗和护理的一线人员每天可获得300元的补助。
在患者治疗费用补贴方面,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先行支付,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补贴。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疫控制工作所需的防护、诊疗专用设备和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可视情况给予补助
广西也决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给予临时工作补贴对直接接触待调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等相关人员,中央财政将按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其他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据实结算。
政策还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按照规定尽快落实上述补贴政策。必须做好防治经费保障工作,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和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