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目标是任务_青海建立督考协同机制 推动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创新考核方式,以创新监督考核机制为突破口,建立监督考核合作机制,充分利用考核监督资源,实现目标、手段、凭证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工作落实。

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监督与评价目标的统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战略任务和中心工作,合理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全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动态调整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扶贫等评价指标和权重同时,省考核办公室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监察厅,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年度考核目标。工作任务的实现不仅是日常检查的重点,也是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

完善考核机制,实现监督考核力量的统一在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任务时,充分发挥省政府督查办公室在全省经济社会考核目标中的作用,根据实际合理分解各单位确定各单位年度经济目标,有效防止“低套高尼、高套难超”的现象此外,为了提高考核目标的准确性,有效防止各单位随意降低考核目标,省考核办公室部署专门人员组成考核目标评审小组,重点对各单位设定的年度考核目标进行全面的测绘、调查、评审和控制。

改进了考核方法,实现了监督与考核过程的一体化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准确掌握每个季度各单位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报告,为你赶上我、争创佳绩创造全省良好氛围。与此同时,为了同样重视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过程和结果,省评估办公室与省监察厅、省政府监察厅和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一起,成立了一个中期监督和研究小组,根据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和有关部门提供指标数据, 主要检查各部门推进的目标任务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地区和部门。

加强评估结果的使用,实现监督评估结果的统一将平时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评估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使“监督检查一体化”的效果真正体现在评估结果的应用中充分利用国家部委在相关领域的考核监督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评价,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如果对中央环保监督、扶贫检查、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的反馈不到位,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按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确保整改到位,看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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