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2日下午,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天津市卫生委员会、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专家及企业代表专题座谈会,根据各方面意见,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期间发热咳嗽患者相关药品采购登记报告制度》
2年3月3日下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和培训了防疫期间发热咳嗽病人购买相关药品的登记报告。要求专人负责全面调查和精确安排,掌握药品购销情况,落实日常报告制度,确保防控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有效确保“掌握更多采购,掌握专项资源整体去向”的要求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自2月3日起实施“防控期间发热咳嗽患者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和阻断传染源,遏制疫情蔓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