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8日,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根据中央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防疫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减少人员集中,阻断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 经研究决定,我省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的春季学期将推迟至另行通知。关于推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也不得在开学日期确定前举办任何聚会活动。
2。各高校要做好本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校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在校师生疫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3、推迟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应尽量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工作通过微信、家长、学生等渠道,与学生保持联系,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和预防要求,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或不返校。
4、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应研究制定推迟开学的工作计划中小学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引导学生安排学习和生活,做好答疑和辅导工作,实现停课和继续学习。
5。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所有离线培训活动,如培训班、辅导课、参观考察、户外拓展、社会实践、冬令营、竞赛等。将被停职。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向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传达相关要求,做好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6。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迟开学的具体方案,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推迟开学期间的防疫、教育和教学等工作。同时,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究和判断,提前分配人力和资源,并在开学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