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惩戒规定_ 人社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 惩戒严重违法失信服务机构

人社部惩戒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处罚严重违法不诚实服务组织

。不诚实的服务组织随处可见

核心阅读

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的活力不断得到激发,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的效率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发布相关意见,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执法、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个方面提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

人社部惩戒规定

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

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了

问:能否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意见》颁布的背景?近年来,随着“管理服务”改革的深入,人力资源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参与者增多。仅在2018年,就新增了5500多名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参与者。人力资源市场活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动形式日益丰富,市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例如,利用网上招聘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招聘或职业介绍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专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欺诈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打击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为促进就业和创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并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意见》的制定和颁布是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任务和重要措施。

依法规范网络招聘完善信息发布系统

问:能否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A:《意见》贯彻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规定,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先许可后发证”改革后加强监管的有关要求。《意见》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执法、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12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依法管理,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全面实施为指导,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为。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完善举报公示制度、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企业劳动就业指导服务等具体措施,构建责任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治理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模式。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加强招聘管理、劳务派遣制度等薄弱环节的工作措施,加强对违法违规多发地区和对象的监督执法。第四,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预防预警、行业自律、应急响应等措施,防范和化解人力资源市场无序风险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依法规范网上招聘活动?

A:随着人力资源流动性的增加和信息网络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的整合,网上招聘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正在成为人力资源招聘的重要方式之一。对网上招聘活动的监管也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考虑到网上招聘平台发布的虚假招聘信息误导求职者,甚至被犯罪分子利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从事非法活动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引导和督促网上招聘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加强招聘单位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实名认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要引导和督促网络招聘平台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发现招聘单位或在平台落户的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夸大宣传、不具备相关资质等违法行为,应当暂停或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并立即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完善执法合作机制

提高监管智慧水平

问:《意见》提到了哪些具体措施来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a:为更好地为就业和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建议加强信用约束作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标准和体系,探索建立典型信用机构的“红名单”和严重信用机构的“黑名单”,形成奖惩链。积极协调市场监管、财政、税务、金融、新闻等部门,在市场准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荣誉奖励等方面对守法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激励措施,充分发挥“红榜”的示范激励作用加强黑名单制度与市场退出制度的衔接与合作,在安全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就业资格、资格考试等方面限制或禁止不诚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禁止其进入市场,形成“一失信、处处约束”的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黑名单”的惩戒作用,构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问:《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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