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23件未颁布的立法加剧了“香港独立”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若干重大问题指导读物》一文中指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各界人士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制定,也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这是近年来“香港独立”等地方激进分裂势力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张晓明还指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也必须主要由爱国者组成。
张晓明指出,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深入,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都有责任在全面审查宪法和基本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制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无论何时重启政治改革工作,都必须遵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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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