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营销活动_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月营销活动

大众网络海报新闻聊城12月23日讯(记者赵志鹏) 12月23日上午在聊城市召开记者招待会,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广利介绍了聊城市第一部促进文明行为的综合法规《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和主要内容。 根据陈广利,《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分为《总则》、《基本行为规范》、《奖励与支持》、《职责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9条。 《条例》规范了公民的文明行为,规定了公共场所、生态、交通、社区、乡村、家庭应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文明旅游、文明医师、文明网、爱岗敬业、诚信、风俗、共建等内容。 陈广利说“条例”重点规范了大众关心的问题,例如“在公共场所吸烟”“乱贴广告”“从高处扔东西”“居民停车”“噪音很麻烦”等。 “封闭、半封闭或者不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建筑物、建筑物外壁、大楼、楼梯、人行道、公益招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道或其他室外设施非法揭示、涂鸦、描绘”“不在道路、交通口向过去的车辆、人员分发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不从建筑物, 建筑物向外撒东西”“停车或放置其他物品时不占用避难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规则停车,不妨碍别人通行,不占用其他停车场”“广场舞蹈、娱乐表演、 在组织野外表演等文体娱乐活动和营销活动等活动时,有合理使用场所、设施和音响器材,不影响别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不进行文明健身、鞭打、陀螺等危险性健身活动”等规定。 同时,《条例》明确提倡国家鼓励、社会承认的文明行为。 市民的好习惯和优良传统,《条例》固化传承下来。 《条例》主要规定了把文明行为提高到更高水平,推进条例贯彻的措施。 规定文明行为宣传、表扬奖励、合作等制度,包括慈善公益的支持和鼓励、义勇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行为,正面指导、鼓励、支持和保障。 考虑到《条例》规定的许多文明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在《条例》第42条中设有转变规定。 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溺水、丢弃废弃物”“违法揭示、涂鸦、描写”“在市区道路、交通口向过去的车辆、人分发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扔东西”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为了阻止不文明的行为制止人和举报者,明确了打击报复阻止者和举报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明确了文明行为在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公司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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