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纪律,加强预警教育,聊城市纪委市监委报告了4起扶贫领域的不正当风气和腐败典型问题。
江北水城旅游假区由集镇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高玉光担任扶贫工作。 2015年,高玉光在扶贫设施项目建设中,向全村25户设施栽培者支付了扶贫家庭15户应支付的设施补助金,扶贫资金全部未用于扶贫者。 2019年6月,集镇党委合并处理了上述违纪行为和高玉光的其他违纪行为,对其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莒县徐庄镇前王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洪香贪污低保金问题。 2010年8月,王洪香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妻子张某的名义,通过虚构家庭收入信息等伪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料,被低保家庭批准。 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张某非法收取保险金0.79万元,用于家庭支出。 2019年4月,荏县纪委对王洪香党内给予严厉的警告处分。
阳谷县阿城镇王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刘连贵贪污党员生活补贴问题。 2017年11月、2018年2月,刘连贵利用职务便利,扣除上级党委给本村的两名困难党员的生活补助金共计0.2万元,据自己说。 2019年4月,阿城镇党委对刘连贵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唐园镇营子村党支部书记赵昌勇禁止扶贫收益红利违规发行的问题。 2018年5月,赵昌勇在2017年产业扶贫项目的收益发行业务中,从贫困家庭各自的银行卡中取出支付给11户贫困家庭的5.29万元扶贫收益,支付给全村154户(包括贫困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村民,合计2.88万元,其馀2.41万元 对此,赵昌勇应直接负责。 2019年5月,唐园镇党委对赵昌勇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上述四个典型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身边利益,大大降低了摆脱贫困的效果,还严重伤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法坚决处罚。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事件为准,举一反三,自觉进行对照检查,引导警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有意识地提高政治立场,把战胜扶贫作为实践“两个维护”的实际措施,切实肩负脱贫责任,把握扶贫任务,切实落实扶贫工作的政治责任。 必须加强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政策惠及所有扶贫家庭,扶贫资金切实落实于所有扶贫者。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执行的解释责任,制止扶贫领域贪污挪用、私分、坚决打击盗用、掠夺虚报等行为,坚决打击基层干部吃卡、剥卡、好友等问题。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业完善中的突出问题,均命名举报暴露,继续保持强有力的遏制力,切实加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战胜扶贫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蒋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