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租车现在_ 长春一的哥拒载不认账!车载智能终端帮他“清醒清醒”

新文化情报(记者王跃)出租车驾照被拒绝过吗?明明有空灯,车上还没有乘客,司机却不拉你,真的很受欢迎! 出租车拒绝运输行为给市民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也影响了长春市出租车市场的运营秩序和运营服务质量。

针对这一行为,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强了阻止出租车装卸的对策,目前共拟定了100多项,有效改善了阻止出租车装卸的现象。

你不承认出租车没赶上吗? 智能终端起到很大的作用

最近,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行部收到乘客的“"; 2019年10月31日13时35分,乘客搭载吉AZ87**出租车,从长春西站驶向金祥家,司机在知道目的地后,拒绝乘船。 ";

根据这个线索,六营的执法人员调查了此事件,确认了事件车辆是吉AZ87**号出租车,并询问了驾驶员王某。 最初,王某没有承认自己的拒绝,"; 当时我开的车是空车,朋友打电话叫我去西站接他。 男乘客(在站前大街)挥手,我想决定是否是停下来迎接的乘客。 在我决定不是那样的之后,我离开了。 "; 王某辩解了。

为了进一步证实国王的某个运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车的内外监视,调查与GPS行驶轨迹相关的运营数据。 据监视,事件发生时乘客向出租车挥手,王某停车,得知乘客到了目的地,王某开车出发了。 长春西站距祥和家约3公里,正常出租车费用在7元左右。 "; 由于这位乘客的出租车距离比较近,司机主观上有拒绝装载的嫌疑。 "; 据执法人员说。

之后,警察从出租车上搭载的车载智能终端取得录像,证明王某在去长春西站的途中没有通过电话与他人取得联系。 根据上述证据,执法人员认定不合格行为成立并立案。

在事实面前,出租车司机王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四种情况容易发生排斥

执法机关表示,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出租车司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载乘客时,必须启用乘客标志,不得抛弃乘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载乘其他乘客的出租时,必须启用等待出租标志,不得拒绝刊登,必须采取其他方法积极暂停吸引乘客

王某怀疑在启用租赁等待标志后拒绝了上述行为。 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计划对该车驾驶员王某处1000元行政处罚。

据执法部门介绍,长春市地方公路运输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拒绝出租车驶入行为的打击力,巩固拒绝车辆驶入行为的完善成果。 同时要注意多数出租车公司遵守纪律,加强职业道德,为市民流动提供优质服务。

"; 根据我们收到的投诉情况,职业拒绝行为一般情况下多为以下情况:一是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二是天气恶劣;三是车站、商场等人流动密集的地区;四是乘车者的旅行距离相近。 其次,我们要加大维修力度。 "; 执法部门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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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营查获了三辆非法运营的车辆

新文化讯(记者王跃)于11月22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部6大队执法人员在长春高速南口巡查中,发现车号为吉EBH6**号的车辆行为可疑,立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询问时,该车载着5名乘客,从东丰县来到长春人民街南环城路交会所

同时在巡逻中发现了吉EJZ6**开头的胜达车,怀疑是违法驾驶,据调查,该车司机通过电话与3名乘客取得联系,从东丰县到长春站,根据执法人员的调查,车客和司机不知道,该车也没有驾驶资格。 该车司机在高速下车前向3名乘客征收交通费共195元,在执法机关现场监督下司机用微信归还乘客的交通费。

当天,法律执行人员在吉大二院附近的执法中,发现吉EGN8**号胜达车满载4人,据经验执行人员判断乘客和司机不熟悉,司机的行为有来医院送乘客的嫌疑,之后法律执行人员对该台车进行了检查。 据调查,4名乘车的乘客是司机从东丰搭载的,其中3人去了吉大二院,商议了每人60元的车费。 另一名乘客从东丰飞往长春北湖,商定65元车费。

这些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现场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依法暂停以上三台转向架。

涉嫌上述车辆行为未经城市公共交通许可擅自从事运营活动,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当事人面临1万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机构介绍,即将进入12月,春运临近,乘客短程旅游需求大,一些非法经营者的幸运心理从事非法经营。 ";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黑车的打击力,维护长春市道路运输市场的正规秩序。 "; 据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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