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_ 春节放假等于休了年假?该如何保护自身休假权

“工作了一年多,我连休息日、公司和不休息的工资都没有支付。”

“我只能享受2018年度一天的年假。 而且,因为休了6天假,还包括1天的年假,所以公司不需要支付年假的工资。”

这是蔡和其前的“东家”在法庭上的讨论。 2017年7月10日,蔡先生进入深圳罗湖区某医院,2018年10月15日退休。

对此诉讼,罗湖区人民法院证实蔡先生是2018年度假6日经审查同意的探亲假,单位主张探亲假扣除年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没有采用。

“在现实情况中,使用者侵害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的方法很多,例如,由于各种原因不给予批次休假,不允许跨年度调动工作,在没有休息的情况下与业绩和奖金等相结合,不休息的情况下自发放弃,才给予业绩评价奖金等。”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马宏记告诉记者,这些“技”是五花八门,而且比较秘密,工人“中技”容易。

春节的休息时间长就等于拿了年薪吗?

目前许多没有带薪休假的劳动纠纷案件中,使用者在春节期间给工人放假的时间比法定假日长,并且主张工人在春节期间带薪休假。

深圳的员工廓清(假名)面临着这个问题。

郭清于2003年3月加入深圳某印刷公司,去年5月29日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郭清起诉公司要求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9日的年度休假报酬。 公司主张在每年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员工集中休息一年的年薪。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廓清仲裁阶段的陈述和“工资表”的内容,公司确实有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请假12天的情况,公司也全勤支付了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此,法院认为廓清在2016年,2017年分别放了5天假,2018年没有放假。

《员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10年不足20年,年休假10天,《企业员工带薪休假的实施方法》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按本单位换算为剩馀日历天数。 即,以本单位的剩馀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应该每年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因此,法院认定郭清2016~2018年的带薪休假天数分别为5天、5天、4天,公司应支付此期间的带薪休假3347.13元。

“在其他假期或休假中扣除年薪是侵害用户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的一般手段”马宏记表示,以春节假期为例,用户是否已经通知过用户春节假期超过法定节假日的时间,以及是否可以认定为年薪休假

“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明确通知工人安排定年假,假期期间给工人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超过法定假日的假期可以认定为年薪”马宏记说,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出通知和该期间工资,上述期间不应认定为工人的定年假。

不承认累计工作年数,把15天的休假改为5天吗?

何小凡(化名)是浙江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于2014年9月30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014年9月,何小凡主张通过劳动仲裁,2012~2014年3年没有带薪休假。

法院认定2012年的带薪休假的工资超过仲裁时效,2013~2014年的带薪休假的工资未超过仲裁时效。 但是,关于什么侏儒没有请假的天数,双方都有争议。 “我的累积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 带薪休假的天数必须按15天/年计算”什么小事这么说?

据公司透露,何小凡不能提供工作满20年或10年的有效证明书,根据在该公司的工作年数,最少只能享受5天,即2013年度、2014年度应享受的带薪休假分别为5天、3天。 另外,对于没有带薪休假的工资计算标准,公司主张不应该计入业务的加薪。

记者认为,由于无法证明何小凡的工作年数超过了20年,一审、二审都判定2013年度、2014年度应享受的带薪休假分别为5天、3天,另一方面,关于未成年假的工资计算基准,法院根据何平凡的工资构成,认为业务升薪明显是工资的构成部分

对此,何小凡不服,提出上诉,提出个人会计证书、社会保险费记录,证明自1987年开始参加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为20年以上。

再审时,法院判定会计证和社会保险缴费的记录中有几个小朋友记载了工作时间为1987年8月,因此在2013年判定其工作年数达到了20年,原审判定几个小朋友的工作年数不到10年。 因此,何小凡2013、2014年度带薪休假应分别为15天、11天,公司应支付2013、2014年度带薪休假17853.66元、3904.72元。

放弃年假,如何证明受到威胁?

“强迫劳动者放弃休假的声明和申请,也是侵害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的手段。”马宏记说,“由于劳动者证明压力状况的证据不一般,受到压力时必须寻求法律保护。”

记者根据《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带薪休假,但职工以本人原因和书面形式提出休假的,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陈忠贵(化名)是深圳某运营商公司的员工,去年6月27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当天,陈忠贵手写《放弃宣言》,明确写道“自愿放弃带薪休假10天( 2017年度),放弃2018年度的1天假期,放弃11天假期补偿”。

对此,陈忠贵要求公司签字,否则不发行离职证明书,他只好写《放弃宣言》。

法院认为,陈忠贵放弃自己的休假申请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压力行为,因此必须认定放弃自己的休假申请是真正的意义。 因此,陈忠贵要求罗湖法院支付2017年全年10日和2018年5.5日共计15.5天的带薪休假时,法院没有支持。

但是陈忠贵声明放弃的是2017年10日的年假,没有评分2018年的年假,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休了2018年假。 因此,陈忠贵主张的2018年未成年假期应予以支持。

为什么用人单位侵犯工人年休假权益的事件频发? “劳动者为了保护工作,经常依靠全体人员,接受使用者的不合理要求”马宏记认为,违法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 实际上侵犯劳动者年休假权益的案例不少,主要发生在企业内部,劳动者不报告劳动监察部门很难发现,最终寻求司法救济的原因也往往双方存在其他矛盾。 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诉讼要求支付没有带薪休假的工资。

如何保护自己的假期权? 马宏记说,工人应在工作期间自愿向用人申请年薪。 最好用书面申请或系统申请,留下证据,注意公司是否会全额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社会保障记录等,有必要保留自己工作年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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