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管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监会证监投资基金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与基金管理者达成协议,自2019年12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者重新评价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代码: 000413 )股票,将评价调整为1.65元。
印度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评价,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的市场交易特征后,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评价,届时不另行公告。
特别是在2019年12月6日,因为300ETF (代码: 510300 )、MSCIETF (代码: 512520 )、中证科技(代码: 515580 )基金共享参考网( IOPV )不包含上述评估调整的影响,300ETF、MSCIETF、中证科技当天的
在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