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 00在吉林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举行了关于《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田傅莹出席并解释了相关情况。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顾恩达、吉林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巡视员郑建东、吉林省能源局首席经济学家柴坤、吉林省畜牧管理局草原饲料处处长金恒基也出席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计划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为促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省发改委、省农业和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和省畜牧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是关于“实施计划”背景和主要内容的简要报告。一、实施计划的背景我们省生产大量的稻草。每年都有大量秸秆被丢弃或露天焚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它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和民生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的综合利用。荆俊海省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和荆俊海省长的指示,省发改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开始起草《行动计划》。针对秸秆综合利用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发改委在以往研究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秸秆肥料利用为主、饲料和能源利用为重点、原料和基础材料利用为补充的工作思路,确定了三年内实现秸秆充分量化利用的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行动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于9月25日正式发布实施。二.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一个是关于工作目标。根据2016-2018年农作物品种和粮食产量的基础数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和农村厅邀请省农业科学院的专家对全省每年约4000万吨秸秆的收集和利用情况进行计算。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确定了到2021年实现全省秸秆充分利用的目标和任务。其中,“五个现代化”的利用率为79%,其余21%根据调查和各地反馈的实际需要留作农民生活消费之用。分阶段目标是: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将达到2844万吨,利用率为70%(含农民日消费量的25%左右);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将达到3368万吨,利用率为83%(含农民日消费的23%左右);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将达到4063万吨,实现全量利用(约占农民日消费量的21%)。同时,我们还将三年行动目标横向分解为秸秆“五型”利用的各个领域,纵向分解为市(州)、梅河口和公主岭市政府。第二是主要任务。包括7项,其中肥料利用主要是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建立“点、片、面”梯队组合示范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利用1495万吨,利用率约37%;饲料利用主要是推进退耕还林试验,完善“企业化农民”管理模式,发展草食畜牧业,使用740万吨,利用率约18%;能源利用主要是推进磐石等9个连续项目和7个新建秸秆直燃电厂建设,加快秸秆压块加工和燃煤供暖锅炉改造,有序推进农村户用炉灶,利用863万吨,利用率约21%。原料利用主要是促进新型秸秆建筑材料、制浆造纸、碳基肥料的利用,发展秸秆包装材料、秸秆餐具等产品,探索秸秆化学品利用的新途径,利用量65万吨,利用率2%左右。基材利用主要是扩大食用菌基材生产规模,发展秸秆基质育苗产业,扩大绿色种植面积,利用31万吨,利用1%左右。同时,为加快秸秆还田收集储存体系建设,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完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方案。支持秸秆储存基地建设,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加强秸秆“禁烧”监管,主要是全面落实禁烧区和禁烧区的相关规定,落实网格化监管等十大工作机制,实现全球禁烧。第三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完善统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三年实施计划,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明确压实责任。结合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员,制定秸秆“五化利用”和禁止焚烧考核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确保秸秆充分量化利用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秸秆能源利用概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吉林省秸秆能源利用依赖于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和政策支持。其规模逐年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它已经成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的同时,减少了秸秆露天焚烧,提高了空气体质量。一、能源利用概况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省政府颁布《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和2017年省人大颁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后,我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的能源化利用途径,重点是秸秆直接燃烧发电、秸秆压块加工、秸秆压块锅炉加热和农村秸秆户用压块炉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秸秆发电项目的合理布局。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已完成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8个,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等秸秆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装机容量54.7万千瓦,年消耗秸秆380万吨。二是有序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的加工利用。近年来,以“煤制生物质”为方向,我省加大了秸秆压块的加工力度,用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目前,我省的农作物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有一个粗略的规模。全省秸秆成型燃料加工能力约为100万吨,年消耗秸秆130万吨。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总量约1700吨蒸汽,供热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三是逐步推广农村户用秸秆炉的应用。农村推广家庭秸秆炉灶,对改变农村传统的能源使用方式,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美丽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玉树市和梅河口市利用地方财政支持地方推广家用炉灶试点工作。其中,玉树市地方财政对炉灶和成型燃料给予一定补贴。梅河口市全额补贴购买炉灶,农民用稻草换成型燃料。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落实《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制定并发布了吉林省秸秆能源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建设磐石、伊通、扶余、大安、赣安、郭谦、双辽、通榆、玉树、公主岭、梨树、通化、白山、九台、松原等16个秸秆直燃发电项目(9个续建项目和7个新项目)。力争三年新增秸秆直燃发电48万千瓦,2021年全省新增秸秆直燃发电97万千瓦,年消耗秸秆670万吨左右。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产业发展,缓解冬季煤炭短缺,进一步降低秸秆成型燃料生产成本,支持成型燃料加工和生物质锅炉供热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到2021年生产秸秆成型燃料120万吨,年消耗秸秆153万吨。同时,将建设一批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北方冬季低温低温发酵问题。力争到2021年实现生物天然气日产量20万立方米,秸秆年消耗量40万吨。二是进一步实施生物质发电国家基准电价政策。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拨付秸秆直燃发电项目价格附加补贴,同时优先考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联网工程,确保项目及时并网发电,并在项目运行中优先调度,实现多项全面,提高项目整体经济效益。三是加强秸秆能源利用项目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有效衔接供需。建立健全统计调度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秸秆能源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实现。实施方案要求“清淤堵结合,以清淤堵促清淤”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可以广泛利用的资源。露天焚烧处理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容易导致空气污染。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的基础上,我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禁烧监督,强制综合利用。我们已将城市周边的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国家和省级主干道、铁路线和机场指定为无火区。在无火区,完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们要求燃烧“无火、无烟、无黑点”,实现“零火点”。在禁烧区全面实施秸秆还田,不仅保证了综合利用,而且降低了露天焚烧秸秆的隐患。第二是有限燃烧。我们已经将非防火区外的区域指定为有限防火区。在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我们利用了有利的气象条件,在不影响空气体质量的情况下限制了错时轮换。各县(市、区)分析判断,燃烧计划将报市(州)批准后实施。第三是履行责任。已经明确指出,领土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人是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市(州)保县(市、区)、县(市、区)保乡(镇)、乡(镇)保村、包屯村、屯堡户和党员联系农民的保障工作机制。应建立电网监管体系。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禁止秸秆焚烧和限制焚烧的网格。应定义网格长度和监督团队。责任应移交给电网和责任人。所有的地块都应逐步得到保证,并逐步得到监督。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问责。高精度卫星将被用于监控全国各地的火灾现场。将开展全天候检查和联合执法,按计划打击在非燃烧区露天焚烧秸秆和在非燃烧区焚烧秸秆的行为。省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情况,在工作落实不力、火场控制不到位的地区及时开展省级督查。根据《吉林省秸秆焚烧定量问责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至明年5月1日,首次发生火灾,由省财政直接扣除相关县(市、区)50万元;如果再次发生火灾,这笔资金将从每次火灾的30万元中扣除。与此同时,那些没有适当履行职责的人应该承担责任。第五,加强宣传和引导。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意义以及非法焚烧秸秆的严重不良后果,引导广大农民自觉遵守禁止焚烧规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止焚烧秸秆的良好氛围。按照“疏堵结合、疏堵为主、促疏促堵”的原则,坚定不移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不断提高我省空的环境质量。资料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