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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转发于2019年辽宁省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大连市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和伤残家属抚恤金进行适当调整。
这也是2004年以来的第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四次调整
平均水平在全省排名第一。
这种治疗调整将使3000多人受益。
人均月增长108元
工伤鉴定工伤保险待遇
治疗范围调整
▲2018年12月31日前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家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
▲调整后工伤保险福利所需资金——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支付,所需费用按原渠道支付。
具体调整标准
1.调整一至四级受伤人员的伤残津贴。
根据每人每月的残疾程度分别增加:
一级残疾增加118元
二级残疾增加111元
三级残疾增加105元
四级残疾增加99元
调整后的最低残疾津贴标准是:
一级残疾人2564元/月
残疾人每月2428元
三级残疾人2294元/月
四级残疾人员2183元/月
2.调整伤者的生活和护理费用。
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2元,基本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77元,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64元。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是:
不能完全照顾好自己的人每月2440元。
2136元/月,大部分无法自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部分每月1842元
3.调整死者家属的养老金。
配偶每月增加54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51元。根据上述标准,老年人或孤儿每月将获得额外的20元。
调整后的最低受抚养人养老金标准是:
配偶1290元/月
其他供养亲属1240元/月
同时,规定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雇主将根据其雇员工资增长水平的一定比例,调整其每月支付残疾津贴的五至六个工伤等级。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这一调整是根据公平、生计和同步的原则实施的。根据工伤的不同程度逐步调整治疗标准,有效提高工伤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水平,使工伤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工资调整将于10月底完成,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人将在2019年1月至9月期间加薪。
资料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dl-fabu)
编辑:隆庆校对: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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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大连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