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诊治未成年人和发布违法广告而受到处罚的“佳誉闪亮视觉”

外汇之眼APP新闻: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十起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化妆品、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多个关键领域。其中包括重庆市大足区嘉鱼视力保健咨询中心的非法广告案。该组织未取得执业许可证,从事未成年人视力矫正和治疗活动,并在发布的广告中包含疗效、安全性和有效内容的,处以3万元罚款。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虚假和非法广告呈上升趋势。案例报告显示,当事人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其中包含“针对3-18岁儿童视力问题(近视、弱视、远视、散光)的控制和促进服务,使用中药耳穴自然疗法,疏通经络,调整脏腑气血运行状态,借助专业仪器补充眼部营养,从根本上改善视力。效果显著,不伤眼睛,无副作用,有效率高达96.8%,是最安全、最有效的方法”。

经调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就从事未成年人视力矫正诊疗活动,发布的广告含有表明疗效、安全性和有效内容的断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7月,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3万元罚款。

重庆市市场监督局广告部副主任董阳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夸大了视力矫正的疗效。此外,他们不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声称能够通过中医解决视力矫正问题。因此,我提醒社会大众不要被这些非法广告所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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