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_ 网友投诉物业违规加收电费 当地责令下调_责令整改通知书范文

近期,一位河南网友发帖称,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办事处重阳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更改电价,加收电费。

当地核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收取的电费高于河南省规定的标准价格。对此,上蔡县供电公司已责令该小区物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目录标准电价收取电费。目前,该小区已下调电价。(实习生李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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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上蔡县重阳办事处重阳新型农村社区物业随意更改电价,加收电费。国家发改委颁布的〔2018〕787号文件已经一年有余,小区物业不更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还在违规加收电价,随意调整电价。请有关部门领导尽快核查,并纠正该小区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答复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反馈如下:经查,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要求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文件要求,存在转供电的物业小区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费的标准为0.568元/度,该小区实际按0.6元/度收取,高出标准0.032元/度。上蔡县供电公司已责令该小区物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照目录电价(0.568元/度)收取电费。现该小区已下调电价,按照0.568元/度收取电费。

【网民留言】

1、我们是平顶山市湛河区蓝欣家园二号院的住户,小区门口的路迟迟没有修好,催促相关单位就推脱,之后就没下文了。2、小区早交房的住户都住五六年了,没有大门,没有围墙,也没有路灯监控,配套设施什么时候能完善?3、经济适用房交房五年办房产证,二号院迟迟不绿化不硬化,一直不建设一直不办证吗?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核实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蓝欣家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离城市中心较远,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由于个别村民不领土地补偿款,开发商和占地群众就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没有达成协议,直接阻碍了蓝欣家园2号院小区配套工程建设。现在,蓝欣家园2号院规划北大门、围墙、绿化等室外配套建设停滞,部分规划道路没有修建,部分生活用电管路无法施工。处理的结果:1、市房产中心要求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完善蓝欣家园2号院小区室外工程建设:室外工程土地平整等工作也在有工作面的地方小范围展开。对于土地补偿问题已严重影响小区其他室外工程建设,已专题请示住建局领导协调地方政府尽快协助开发商解决,12月中旬,拿出具体解决方案,问题解决后,小区室外工程可以全面开工,待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竣工综合验收后,就具备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下步工作措施: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派专人督促跟踪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推进此项工作。

【网民留言】

汝南县康宁新城17号楼一二层某KTV噪音扰民严重,小区居民数次反映均无效果。请王书记百忙中过问一下,还小区居民一个公道和安静的居住环境。

答复意见:

您好!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汝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分别与2019年10月8日、10月9日、10月16日持续对该场所进行了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10月29日,县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该场所作出以下处理:一是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对二楼营业场所进行了封存;三是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巡查监督,为群众创建良好的居住环境。

【网民留言】

南阳市科技馆作为青少年活动基地自开馆以来,接待了数以万计的青少年。传播知识,开拓眼界,受到了家长和孩子们青睐。周末带孩子去参观,却发现好多设施已损坏严重。建议市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迅速修复损坏设施,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探究科学的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科技馆作为南阳市重要的科普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场所,自2017年5月试运行免费开放以来,接待参观人数已达80万余人次,参观群众范围广泛,客流量大,馆内设施使用率高,展品等设施不可避免会发生损坏,我馆展品维护研发部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周一周二闭馆期间集中维护,开馆期间各楼层均有专人负责,因有些技术配件问题,个别展品设施维修时间较长,馆内工作人员需要与厂家联系沟通,发送配件时间长,导致展品不能及时修复,另外,馆内正在筹划展品更新方案事宜,及时筛选出容易损坏不易修复的展品进行更换。感谢您对南阳市科技馆提出的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驻马店市上蔡县东洪镇石桥白庄村东北角有一历史悠久的自然坑塘,平时村民可以养殖垂钓,雨季可以防洪排涝。现在却还有人使用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工业垃圾粉煤灰填埋自然坑塘,违法侵占村集体公共财产,污染土壤和水源。镇政府让违法人员7月15日前清理垃圾恢复原状,而今还是没有人执行。望领导看到以后能够重视,给予解决村民的担忧,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乡村。

答复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反馈如下:经核查,网友所反映的东洪镇石桥白庄村坑塘垃圾已清理。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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