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有法律风险吗?
企业一般会有对员工旷工的处罚制度但如果处罚方式不对很有可能会让企业承担法律风险。
案例
6月下旬,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按公司规定交接完工作之后,于6月30日正式离职。但在7月份发放工资日,李某发现自己6月工资并未到账,遂质询公司。
公司解释,张某在6月旷工7天,按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应被扣除21天工资,因此不应支付6月份工资。
案例中矛盾点:公司规定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企业制度是否合法。
目前来说,当下主流的判决是不合法,即使现在法律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当天的工资,所以缺勤一天可以不支付当天的工资,但如果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企业则已涉嫌克扣工资。
如何解决
注意!企业如果涉嫌克扣工资,那就不仅是返还多扣工资了。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企业克扣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提出因企业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HR应如何应对旷工问题
没有惩罚措施,那员工不是想旷工就旷工,那公司人员管理怎么办?
建议:HR可以利用绩效、全勤奖等方法代替“扣除三天工资”的制度,避免法律风险。例如员工旷工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当月全勤奖为0,并且将出勤与绩效挂钩,按比例发放。将绩效、奖金等作为奖励或者经济处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