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办理条件_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申请条件_信用贷款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申请贷款银行服务辖区内长期居住,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四)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包括: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消费贷款;

(二)小型农机具贷款;

(三)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农户的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可以跨年度使用,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所经营的项目、经营规模、经营效益、自有资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内容合理确定,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和当地市场利率水平。

贷款流程及管理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调查建档、初评公示、审查定级、授信、发放贷款、贷后管理的程序进行操作。

1.调查建档。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辖内农户基本情况进行普查,了解农户的家庭财产、收入、信誉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逐户填写《农户基本信息采集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不具备劳动能力、年龄过大、长期外出打工、已外迁农户,可以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2.初评公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村包片客户经理根据农户生产经营调查情况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系统对农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初评,拟定农户信用等级,签署初评意见。

农户信用等级主要依据是否有贷款、经营能力和创收能力、历年信用状况、入股情况、资金归社情况、遵纪守法情况、道德人品及邻里关系、自有资金占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比例等8方面内容确定。

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优良”、“较好”三个档次。综合评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综合评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为“优良”;综合评分在60分(含)以上,75分(不含)以下的为“较好”。对60分以下的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的,应通过农户联保贷款方式予以支持。

3.资信评定。以村委会为单位成立资信评定小组,负责农户资信等级的评定。资信评定小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

4.授信确定。资信评定小组根据农户的家庭财产、收入、信誉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资信评定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农户的资信等级。

5.贷款发放。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应由农户本人持银行卡、户口簿、身份证、印章(无私章的可签字并盖手印)到申请贷款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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