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征收方式的限定吗?
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要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一、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二、从业人数的情况;三、资产总额的情况。
4、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5、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吗?
根据《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