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日晚上19时25分左右
四川成都武侯区佳灵路53号发生了火灾
这起事故造成了4人死亡、24人受伤
经调查,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是仓库照明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11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胡某、张某重大责任事故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包括成都西部汽车城公司原董事长胡某等在内的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判刑。
仓库起火致4死24伤
武侯区宣传部官方微博此前曾通报,3月6日19:30分许,武侯区佳灵路53号发生火情,消防员第一时间前往处置,28名受伤群众在华西医院接受救治,医院迅速组织了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全力施救。4名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受伤人员中重伤6名、轻伤18名。
当时这起火灾事故
在网上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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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指控,1992年11月6日,成都西部汽车城公司注册成立,2003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变更为被告人胡某。胡某在担任西部汽车城法人代表及董事长期间,在未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2005年擅自将唯驿公寓的三至九层改建为257间小户型商住公寓并对外租售,违规在一、二层楼面进行露天阳台扩建、搭建钢架彩钢棚及简易板房,用彩钢板将二层楼梯口与露天平台隔离,封闭二楼至一楼楼梯通道,加建钢构室外楼梯。
2008年1月,成都市港宇物业注册成立。被告人屈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1年,被告人姜某先后担任港宇物业公司西汽项目经理、项目办公室主任。期间,屈某、姜某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方面排查不力,明知唯驿公寓存在消防疏散通道封堵、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而未能及时消除。
2015年,西部汽车城与成都荣华丰汽配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合同书,张某在租赁仓库及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将租赁场地违规改建为仓库,违规改造仓库内电线,放置货架并堆放大量汽车零配件。
2019年3月6日19时25分左右,唯驿公寓二层B区存放汽配零件的仓库西侧墙面电线打火花而引燃汽配零件、纸箱等物品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0万余元。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4责任人分别获刑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同时认定,在此次事故中,胡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张某负有直接责任,屈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姜某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以胡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3年,缓刑3年6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3年,缓刑3年6个月;判处屈某有期徒2年8个月,缓刑3年;判处姜某有期徒2年4个月,缓刑2年6个月。
综合自:北京青年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浪微博、腾讯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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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阿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