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_ 丰台消费维权“蓝”平台 为消费者撑起安全伞_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10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丰台区获悉,丰台在彩虹3.15消费维权服务队公益消费维权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统筹多方社会力量,打造的一个多方参与的“L A N”社会化消费维权平台。

据了解,由律所、法院、法律专家学者等法律援助资源提供多元高效、权威便捷的消费投诉维权服务,即“Law”;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服务队平台建设,形成信息共享的纽带,即“Associate”;由社区、大型商超、市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源,形成信息反馈、事中跟进、事后跟踪的局面,即“Net”,由此形成了消费维权共治联盟“L A N”。

消费维权

听说吃有机蔬菜好处很多,芳星园第三社区的张大爷年初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签了一个购买有机蔬菜的合同,但是蔬菜的质量和公司的服务都和签合同时候宣传承诺的不一样,张大爷想退款,可是公司那面一直拖延,迟迟不解决。张大爷和老伴年事已高不懂法律,儿女工作都很忙也不敢告诉他们,老两口原本以为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没想到没多久事情有了转机,很快就解决了。“多亏了蓝平台,我都没出家门,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拿到8500元退款的张大爷激动地说。

据悉,社区工作人员听说张大爷的遭遇之后,立刻启动了社区的“L A N”消费维权微平台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了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的消费维权联络律师,律师通过“L A N”消费维权微平台微信工作群收集了张大爷的相关合同材料和证据后,联系了售卖有机蔬菜的公司的负责人,向其详细说明了依照合同内容该公司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议友好协商解决此纠纷,依照相关法律要求承担起必要的违约责任。最终,商家和张大爷达成了一致,退回张大爷8500元,张大爷非常认可调解结果。后续,维权律师微平台将张大爷提供的相关材料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对该公司的合同条款及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调查核实,杜绝出现因合同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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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形势和任务变化新要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把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目标,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扩充社区、大型商超、市场、行业协会以及社会法律援助资源,建立起快速调解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链条,打通了基层消费维权微循环,实现多方优势资源共享,形成以基层社区为服务核心的多元高效、权威便捷的消费投诉解决渠道,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居民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切实减少消费纠纷转化为行政投诉,形成消费维权全社会共同责任的社会氛围,提升丰台区整体的消费维权效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蒲长廷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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