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每家正规旅行成立之初,都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缴纳一笔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的质量保证金,没有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旅行社是不允许开展旅游业务的。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可是在淄博市有80多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没有存入专款账户,而是被挪做他用,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几十家旅行社质保金消失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报道:
根据199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淄博市旅游局有关要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由淄博市旅游局管理。
按照这一规定,在2009年之前,淄博市境内的旅行社都如期把质保金交到了淄博市旅游局的账户。
淄博行轻枫旅行社总经理介绍,自己是2009年前注册的旅行社,交了20万的质保金。淄博行元通旅行社总经理和大家一起统计过,2009年以前注册的80多家旅行社中,当时缴纳到淄博市旅游局的质保金总共应该是1000多万。
2009年5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又出台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旅行社应当选择一家银行存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利息收入全部归旅行社所有。
《办法》出台后,淄博市多数旅行社希望将原来存放在市旅游局账户里的质量保证金存入自己的专项账户。淄博市鑫隆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咸化俊说,她在2013年下半年想拿回来,旅游局说这个钱暂时动不了,一直没有给。
淄博市中青国际旅行社在2017年申请将旅行社由经营国内旅游业务转变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时,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规定,在原有的10万元的基础上,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30万元即可,但是旅游局要求必须足额存款140万元进入专用账户才能经营出境业务。
最后,她只能自己再次准备了140万到银行专用账户,但是在旅游局的10万元至今没有下落。
质保金何时能归还
“我们就想知道,质保金什么时候能转到我们自己的账户,这10来年,光利息也不少钱了。”旅行社从业者孙先生告诉记者。
而从2013年开始,就陆续有人向现淄博市旅游局询问质保金的情况,但是旅游局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近日,一些从业者到现在的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咨询,该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这部分钱回不来了,涉及资金大约是1000万元,到现在加上利息已经有1600多万元。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特点
1、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
2、保证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3、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无效;
4、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旅行社须在60天内补足。
旅行社的权益谁来保证
质保金由旅行社缴纳给旅游主管部门,是一种对公行为。但由于原有的质保金只有当地旅游局监管,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
希望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能直面问题,担当作为,拿出切实有效的做法,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