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车辆。
红网时刻常德12月30日讯(通讯员 彭琬茹 黄窈慧)12月25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时,接收缉查布控平台预警后设卡查获一辆未年检的违法小车,经查,该小车的驾驶员不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更有32条违法记录未处理,累计罚款达3750元,计分共83分,是位名副其实的“违章王。”
当日9时38分许,四中队民警接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称,一辆涉嫌逾期未年检的白色别克牌小车正行驶在省道306周家店路段,请中队民警进行拦截检查。四中队民警依法拦停该车,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显示已年检,与交管平台数据信息有出入,经过仔细查看该车行驶证,发现该证字体和颜色等多处细节存在异常,有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将人车一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调查发现,该驾驶员刘某,男,常德安乡县人,56岁,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苏A9BXXX的小型汽车,年检已于2013年7月31日过了有效期,刘某提供的行驶证经平台证芯查询,系假证。刘某见民警已锁定证据,便承认该行驶证实属伪造,因购买该二手车之时为了省时方便,便拖朋友从长沙花200元买了假的行驶证。因该车法记录太多,便只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并未及时处理机动车违法信息并按期进行车辆检验。抱着侥幸心理,大胆开车上路。
刘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上道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养成交通违法陋习。车辆有交通违章要及时处理,正确对待车辆年审,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