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的问题、营业执照遗失问题、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即被吊销的企业注销问题、股东历次签名笔迹不一致、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造成“注销难”等问题,怎么解决?
“注销难”一直是困扰企业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初国务院推出注销便利化改革措施,加快解决“注销难”问题。昆明市积极响应国务院要求 率先试点,实施企业注销材料精简、流程优化、时间压缩、成本降低、一网服务等多项便利化改革措施,帮助企业甩掉“注销难”包袱。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更便捷、透明、高效。
1.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我要注销企业→“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提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符合的,公示系统自动公告、无需登报、清算、清税程序,只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系统自动计时、可异议、可撤销,操作简单、流程简洁,全程网上搞定。
不符合的,自动流转普通注销,免登报,可系统免费发布清算组及债权人公告,同时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进度跟踪、结果反馈,“一网”获知各部门、各环节流程、材料清单、进度和结果,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2.材料大幅减少!
取消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公告报样、纸质清税证明,仅需提交注销申请书、依法的决议决定、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三证合一”前的企业不再提供税务、银行注销证明,无需再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流程简化,公示公告免费!
无需登记机关清算备案程序,可直接在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4.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简化!
未涉税、未领发票、无欠税罚款的,免办清税手续,直接简易注销。
注销前,已办停保且费用结清的,不再要求赴人社办理社保注销。
未涉准入负面清单的外资企业可实行商务简易注销。
5.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的问题、营业执照遗失问题、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即被吊销的企业注销问题、股东历次签名笔迹不一致、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这么多便利措施,你可不要再让企业自生自灭,一定要走合法程序注销企业!想通过注销企业恶意逃债的也要注意了,各部门将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哦!
1.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具体涉及哪些部门?
答: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涉及的部门有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人民法院、海关等部门。
2.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于2019年8月20日在昆明市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适用于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3.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4.什么是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
答: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是依托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服务平台建立的为企业注销提供网上服务的专区,专区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海关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在服务专区发布债权人公告,自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并通过服务平台公告企业注销业务流程、方式和结果,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5.企业通过“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申请注销途径及登录方式?
6.企业如何在“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上申请注销?
7.清算组备案程序及注销公告方式具体是怎样进行优化的?
答:针对普通企业注销,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了清算组备案程序及注销公告方式,取消了企业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的程序,改为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同时将企业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答:针对普通企业注销,企业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公示清算组信息、发布公告,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公告报样等材料,仅需提交注销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清算报告等材料。
9.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解决了哪些阻碍企业畅通退出的疑难问题?
答:一是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的问题。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并清算后,公司可以持决议与清算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支持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凭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的裁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二是解决营业执照遗失问题。营业执照遗失申请注销的,企业可不再单独办理补领营业执照手续,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或者报纸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后持相关材料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三是解决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被吊销企业注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已就此类企业进行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企业办理注销时可使用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无需再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四是解决股东历次签名笔迹不一致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实质审查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应遵循便民原则予以核实。如: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通过视频询问锁证核实。
五是解决逾期未成立清算组问题。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完成清算后,清算组持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0.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中,优化了哪些涉税注销服务?
答:一是对符合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三是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未发生经营活动且未到税务部门进行“多证合一”信息确认的企业,继续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确认的情况说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普通程序注销手续。
四是对“三证合一”前的企业申请注销时,企业在清算报告中载明税务清税及银行销户情况即可,无需再提交税务、银行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是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六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信用级别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政府引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及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七是整合税务注销办理事项,开设“注销专窗”,强化“首问负责制”,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应办结事项、报送材料,实施“套餐式”服务,提升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纳税人完成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将清税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并出具清税证明,减少资料报送,加快注销办理速度。
11.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了人社、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哪些注销手续?
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申请注销信息,提前预审,主动详尽告知企业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事宜。优化办理流程,对于在办理企业登记注销前,已经为其所有参保人员办理了停保且费用已结清的企业,企业办理登记注销后,不再要求企业赴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商务部门在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相关业务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程序。
经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关部门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