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条件_ 入户核查、信息核对、动态管理......东莞精准救助“兜底线”_2019东莞积分入学条件

最近,东莞的气温迎来今年入冬以来的最低温度。

尽管天气寒冷,张某娟一家却感受到了来自城市的温暖。记者采访了解到,张某娟一家虽月总收入达1740元,但其家庭有大笔教育支出,加上家有一重残患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目前,张某娟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3136元,其中家庭成员每月生活救助金共2940元、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分类救助金196元。同时,该家庭可享受低保家庭住房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

一座城市的温度不仅仅来自于天气,更来自于城市里的人情味儿、人文关怀。社会救助是政府对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家庭所给予的救助措施,是确保这部分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生“兜底”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1568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470元。截至12月初,东莞市全年共为困难群众10366人(次)发放各类救助金8390.48万元,其中低保救助金4644.42万元,特困供养救助金1550.56万元,临时救助金116.15万元,低保对象食品、燃气、用水补贴698.96万元,低保、特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1380.39万元。同时,低保、特困人员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享受该市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

以上的数据也表明,东莞市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为这座城市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目前,东莞市已构筑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为基础,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的“10+1”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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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分层分类救助格局

突出救助重点,兼顾救助其他

社会救助工作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只要划定一个救助标准,就会存在一些接近该标准但不符合救助的“困难边缘对象”。 如何化解这个难题?东莞已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目前,东莞市对户籍困难群众按照困难程度已构筑了三层救助网,第一层是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人员给予的特困供养救助,救助措施包括:集中或分散供养、每月发放特困供养(全额)救助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助、个人就医社保合规医疗费用的100%报销,并按自理能力情况享受相应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第二层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救助措施包括:每月向家庭成员发放低保(差额)救助金和食品燃气水电补助、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助、个人就医社保合规医疗费用的90%报销;第三层是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低收入家庭救助,救助措施包括:符合条件家庭成员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助、个人就医社保合规医疗费用的80%报销。同时,上述三种困难群众还可按标准分别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二次医疗救助、在读子女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在实际工作中,东莞市市、镇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不同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用一句话概述,分层“兜底”、因人施救、精准救助,就是要突出重点救助对象,有效拓宽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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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了东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有关负责人,据他介绍,以前在开展低保救助中经常会遇到人均家庭收入仅仅超过低保标准一点点的“困难边缘家庭”。

举例来说,目前东莞的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同一个村子的两户困难家庭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甲的人均家庭月收入为979元,那么这个家庭符合纳入低保救助条件;而家庭乙的人均家庭月收入为981元,那么该家庭就不符合纳入低保救助条件。“以前没有信息化核对手段,很难客观界定这2元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之差”,他说,“这样的救助措施线条较粗,家庭收入少2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后,其家庭成员可享受比较全面的救助,但是家庭收入仅仅多一点点的家庭却与之形成强烈的对比,容易造成困难群众之间的比较和矛盾,有些家庭甚至干脆不工作,这样就可以享受低保了……”。

面对仅以一个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认定重点救助对象的准绳,显然违背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近年来,在省民政厅加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以及出台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认定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上,东莞市民政局着力开展社会救助大调研,结合东莞这座城市的人口特点,围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先后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东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案》《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社会救助制度,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工作理念,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实时办理,以及社会救助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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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三个“百分百”精准帮扶

做好救助对象“加减法”,兼顾帮扶“隐形”困难户

“以往由于存量人数太多难以做到百分百核查”,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每年都在总结经验,不断扩大核查的范围”。从2009年起,东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全市低保信息核查员队伍,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对低保对象开展“存量30%+新增100%”的入户核查。

2013年,东莞市成立了东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率先以“调剂工作人员+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力量,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对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对象进行“存量30%+新增100%+脱贫100%”的入户核查,并在此基础上每年对重点救助对象进行部门信息比对。2018年,市民政局通过减少重复入户、优化工作流程等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配强全市低保信息核查员队伍,实现年度内本市范围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对象的100%入户核查。同时,充分发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税务、公积金等33个部门对在保救助对象实行年度内2次100%信息核对。据悉,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完成对重点救助对象的3个“百分百”核查任务。目前,东莞对所有救助申请家庭都进行常态化入户核查和信息核对,对于家庭收入和财产超标的家庭及时予以停发救助金,使东莞的低保救助更加精准、公平、公正。对于超标停救但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家庭,市、镇民政部门都会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引,帮助这些困难家庭申请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必要时提请社工介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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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两级核对平台有何区别?该负责人解释到,省的核对系统主要针对救助申请对象的“前置式”核对,经过这个系统核对后才可以受理救助申请。东莞市“入户核查+信息核对”的做法主要针对存量的救助对象的“事后核对”。“当在保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入户核查和信息核对就能及时发现,尽可能地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停救,把有限的社会救助资源给予需要的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不光只有‘减法’,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做好‘加法’”,该负责人说。据悉,今年以来有1810人次超标停救,同时也有1058人次新纳入救助范围。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中发现,每个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都有着不一样的困难,但并非所有的困难家庭都知道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申请的途经,“核查队伍不仅要核查已经在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情况,还要在入户核查的过程中眼观八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主动发现需救未救的困难群众,有的困难家庭可能出于自尊心或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尽管他们符合条件却没有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的核查人员就会跟他讲解救助政策,让他们放下顾虑提出救助申请,解决燃眉之急”。

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让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停救,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主动发现机制,这是东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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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困难群众所需,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

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力度,给予救助对象精准救助

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例,东莞运用市场菜篮子法和恩格尔系数法确定低保标准,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019年,东莞的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至980元,且近年来东莞低保提标的时间都是在每年的1月份,确保在保的重点救助对象都能享受到社会救助提标的政策红利。同时,东莞对于低保对象中的学龄前儿童、子女未成年或未完成高中(中专、中技)学业的单亲家庭、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在发放低保救助金基础上分别按照当年度低保标准的100%、50%、10%、20%增发分类救助金。

此外,为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对象主动就业,东莞对法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获得低保救助期间就业上岗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按原标准继续给予该家庭12个月的低保救助金和教育、医疗等各项专项救助,以及依相关规定享受的其他低保优惠扶持待遇。

【见习记者】薛屏

【作者】 薛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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