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机动车吗_ 超重超速电动车真的是机动车吗?

超重超速电动车肇事的案例屡见不鲜,但司法实践中对超重超速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看法并不一致,结果导致处理结论大相径庭,既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又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有的省市司法部门专门出台了一些司法性文件,对超重超速电动车按机动车对待处理。但争议远没有结束。

钟哥最近看了人民司法案例版中的《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重伤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一文,觉得很有道理。作者吴世平、李永超的核心观点认为: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概念应具备机动车的技术标准属性和行政管理属性。车辆只有同时具备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标准和行政管理按机动车管理这两方面的属性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

这与合法药品的认定是类似的。如果某种药物虽然很有疗效,但未经批准,仍然应按假药处理。前者讲的是技术标准,后者讲的是行政管理标准。当然新药品管理法对未经批准进口境外合法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是出于出实考虑,这个规定是例外。

电动车目前在日常管理中都是作为非机动车加以管理的,因此,超重超速电动车在法律上仍然只是非机动车。

钟哥微信18989526806

电动车是机动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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