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保险_ 什么是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_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科技时代的到来,解放了我们的双手,似乎也抢了我们的饭碗。大量企业改革,用机器替代了人力,每天扑面而来的失业新闻,让人焦虑不安。失业保险作为五险一金的一部分,经常会被很多人忽略,根本就不知道怎么领,能领多少钱?

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张焱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张焱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