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讯 德国解除了禁止电动摩托车在其街道和自行车道上行驶的禁令,但禁止它们在人行道上行驶。
影响共享eScooter服务的一个问题是,是否合法地使用和停放车辆,这可能因城市而异。
例如,今年5月,吉隆坡市政厅(DBKL)指示提供共享eScooter服务的公司,在进入该市之前,必须获得适当的许可证,并警告称,那些没有许可证的公司将没收他们的摩托车。
DBKL执行董事(社会经济发展)达图克易卜拉欣尤索夫说,没有向任何公司发放在吉隆坡经营eScooter服务的许可证。
在星报中,他说:“DBKL必须确定合适的停车区域、允许的路线、操作方面以及eScooter用户、司机和行人的安全。我们不希望它像oBike那样。”
DBKL的任务是收集公司倒闭后被遗弃在城市各处的自行车-然后它们被作为废金属出售。
DBKL发言人证实,该公司仍未发放任何许可证。
当被问及是否有人申请过,这位发言人表示,没有人申请过。他补充称,申请还需要一份关于该公司计划如何运营的草案。
神经元移动公司拒绝评论是否正在与DBKL谈判,以及是否已经从首都撤出服务。它的网站目前只列出了赛博伽耶。
Beam公司事务副总裁克里斯托弗·希尔顿表示,公司已经与其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将车辆停放在这些公司的场地上,其中包括位于吉隆坡Sentral地区的马来西亚资源公司Bhd (MRCB)。
当被问及该公司是否正与交通运输部就其运营事宜进行谈判时,他表示,他被建议与市议会合作,因为不同城镇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他说,根据马来西亚交通法规,eScooters在技术上不属于机动车,因为它既不是自行车,也不是摩托车,尽管它有电动马达。
以下是其他国家对eScooters的看法:
新加坡将escooter分类为个人移动设备(PMDs),允许它们在人行道上以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共享路径上(自行车使用)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行驶,禁止在行人专用人行道上行驶。eScooter的重量必须小于20公斤,宽度必须小于70厘米。
与此同时,韩国的《道路交通法案》(Road Traffic Act)将eScooters归类为摩托车,要求它在路上驾驶时佩戴头盔。参赛者必须年满16岁,并持有两轮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根据日本的交通法规,escooter和其他电池驱动的汽车被视为电动自行车。因此,它必须配备牌照和侧镜。
美国对eScooters的合法性有不同的看法——西好莱坞,加利福尼亚禁止在人行道上使用eScooters;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市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为期一年的禁令;而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则完全禁止摩托车。
在大西洋对岸的英国,1835年的《高速公路法》规定,在人行道上骑eScooters是违法的。1988年的《道路交通法案》还规定,除非使用者持有驾驶执照、保险、头盔和车牌,否则在道路上驾驶eScooter属于违法行为。
在去年12月禁止escooter之后,马德里市政府改变了态度,在25家申请执照的公司中,有18家公司获得了8600部共享escooter的许可证。
今年5月,德国解除了对escooter的禁令,允许它在公路和自行车道上使用,但禁止它在人行道上使用。车手必须年满14岁,并保持在20公里/小时的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