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60建设工程索赔
1Z206061 索赔的依据
考点1:索赔的依据和证据
一、索赔的分类
1.按目的和要求分
(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
2.按事件性质分
(5)不可预见,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导致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工期“顺延”,费用各自承担。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事件己造成承包人成本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贡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索赔的依据
合同文件(最主要,协中投专通标准图纸清单预算书)、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四、索赔的证据(19条)
合同文件、往来函件、会谈纪要、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组设计、会议纪要、气象报告、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施工日记、备忘录、现场签证、书面指令、验收报告、鉴定报告、交接记录、采购记录、市场行情资料(物价指数)、现场资料、结算资料、核算资料、法律政策文件。
——合问文件、法律政策文件+气象报告、市场行情资料(物价指数)+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书面资料。
1Z206062 索赔的方法
考点1:索赔程序和索赔文件内容
一、索赔程序
发生索赔事件,或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28天内)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素赔文件和有关资料(索赔报告)。
干扰事件影响持续时间长,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
(1)总述(2)论证,关键部分(3)计算(4)证据
三、索赔文件的审核、审查和协商
索赔文件由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审查。工程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若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或双方不接受,三方可进行协商。
考点2:反索赔的内容和要求
一、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包括两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贴要求。索赔、反索赔都是双向的。
二、反击或反驳要点
1.时限性;
2.索赔事件真实性;
3.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
4.理由;
5.证据;
6.索赔值审核一一审核重点:计算方法、取费、有无重复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1Z206063 索赔费用的计算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包括: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窝工费)。
2.材料费
包括: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客观原因导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超期储存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包括:完成额外工作,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
窝工费的计算,租赁设备,按租金和调进调出费;自有设备,按台班折旧费。
4.总部(企业)管理费
(3)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步骤:
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内公司的总合同额)
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该工程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5.利润
由于工程范围变更、文件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承包人可列入利润。
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计算与原报价单中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最常用。以实际开支为根据。
2.总费用法
3.修正的总费用法
4.利润
由于工程范围变更、文件缺陷、技木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承包人可列入利润。
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1Z206064工期索赔的计算
考点1: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结果分
(1)可索赔延误:非承包商原因
(2)不可索赔延误:承包商原因
2.按线路分
(1)关键线路:非承包商原因,可索赔;
(2)非关键线路:非承包商原因,取决于总时差大小和延误时间长短;
如果延误时间少于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
如果延误时间大于总时差,非关键线路工作转化为关键工作,成为可索赔延误。
3.按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没有其他延误事件发生。
——可不可赔,看谁贡任。
(2)共同延误
——两个或两个以上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
——延误事件全是业主的,可赔;
——延误事件全是承包商的,不可赔;
——延误事件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可赔变成不可赔。
(3)交叉延误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不重合部分,参照单一延误;重合部分,参照共同延误。
考法2:工期索赔的计算
1.直接法
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2.比例分析法
(1)按工程量比例进行分析
某工程的工程量由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如果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
工期索赔值=40×(3500-2800×110%)/2800=6天
(2)按造价比例进行分析
某工程合同价1200万元,总工期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200/1200=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