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5天!”
1月12号上午,
福建泉州的阮某签署拘留通知书时
双手不停发抖
这和他几天前的表现形成鲜明对比
事情还要往前追溯到1月3号晚上,阮某将闽CD6**5小车,停在泉州市区新门街非机动车道上后离开。当晚8点47分左右,泉州交警支队鲤城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经过这个路段时,发现这辆车的违法停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的规定,民警对该车拍照取证后,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限期司机在3日后、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没想到,阮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不满,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功能,发布违法停车告知单图片并附带辱骂民警的文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鲤城公安分局鲤中派出所介入后,传唤阮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阮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规定,阮某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拘留日期为1月12日至17日。
鲤城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切莫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
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网上恶意造谣辱骂,诋毁人民警察来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些车主、驾驶人为了一时便利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不但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破坏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少市民对此都十分反感。今后,鲤城交警还将继续引导规范有序停车,加强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望广大车主、驾驶人理解、配合交警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停放车辆,共同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出一份力。
新闻多看点:安徽男子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留
日前,江苏苏州交警的一条微博引发争议:安徽亳州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在朋友圈发表“奶奶的腿,接个孩子停十分钟一百”,该男子随后被当地派出所依法传唤拘留。1月13日,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公安在线 发布通报称,已组织督察、法制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实事求是地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査。
@亳州公安在线 称,根据调查情况,如发现存在执法不当问题,亳州市公安局将坚持有错必纠、绝不护短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1月10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苏州交警 发布消息称,“现在朋友圈就像我们的‘日记本’,朋友圈分享开心的事或是吐槽不爽的事,然而你有没有想过……近日,安徽亳州,一名男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而男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竟发朋友圈公开辱骂交警造成恶劣影响,次日,男子被当地派出所依法传唤,目前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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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