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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收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统计局释放出《统计法》修改工作最新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统计局指出,此举旨在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增强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当前的修改工作是《统计法》自1983年通过以来的第三次修改。如何确保新法案适应新情况,并在我国统计工作中发挥作用,是本次修改工作需要考虑的重点。
01
惩戒弄虚作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8年4月底,国家统计局共检查和查处72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人129人次,处分处理79人次。
在2018年6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曾明确指出,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等问题突出。
为进一步解决前述问题,《意见稿》提出,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等。
与此同时,为了防范拒绝、阻碍统计工作,包庇纵容统计违法等行为的放生,《意见稿》提出,对因前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避因地方各级政府“垂直领导”带来的弄虚作假问题,将原《统计法》中“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改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党对统计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统计机构和人员的稳定,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在完善问责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方面,《意见稿》提出将建立统计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其中明确,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组织人员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统计失信企业和统计失信人员,并由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02
统计指标体系待完善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透露,统计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尹中卿表示,目前《统计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也就是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单位和企业包括公民、居民住户反映,填报的统计报表多、指标繁、频次多,统计报表多、乱,数出多门,加重了基层特别是地方基层政府和企业的负担;部门统计的标准、方法、口径和数据不一致,出现了“数据打架”,形成了“数据孤岛”,也有“数据烟囱”,统计信息共享推进缓慢;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追究不到位,对统计的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统计体系滞后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当时指出,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制约,处罚偏松偏软,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压案不查,有的瞒案不报,导致许多案件未得到有效查处。
执法检查还发现,未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规定、报表混乱、重复交叉、数出多门;统计信息共享推进迟缓,形成大量的“信息孤岛”;统计体系滞后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等问题。
例如,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执法检查时,国家统计局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
尹中卿进一步建议,眼下还需推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比如督促发布调查失业率指标、“三新”经济增加值数据、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等;推动改革工作方法,比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学技术,帮助简化填报程序、丰富统计方法;同时,不断推动和完善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继续研究推进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民间统计调查条例等。
而此次《意见稿》则加入了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相关描述。比如,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等。
03
GDP统一核算在即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日前还表示,我国将实现GDP下算一级,即由国家来统一核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GDP数据。
尹中卿曾表示,近年来,地方GDP总量大于全国核算,统计数据有水分,导致统计数据的公信度受到质疑。
尹中卿所说的GDP分省数据相加总量有别于全国核算数据,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当前实行的GDP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本地区生产总值。
当前我国经济总量较大、发展速度较快、各地差异较大,核算及调整难度也较大。部分不同层级部门间,核算重复问题突出;统计造假案件也不时被披露和查处。
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曾在年初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将于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的统一核算,并将于2020年1月起,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国数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统一核算制度执行后,全国地方GDP将由最初简单加总转变为统一核算。总量指标将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全面统筹统计数据、会计资料、常规报表、普查、抽样等数据以及财税、金融等行业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核算。
业内人士指出,GDP核算制度改革,有利于反映经济在不同区域之间的联系程度,以及区域空间调整深化的程度,进一步引导都市圈和城市群,特别是国家空间结构的调整,把握各地经济形势。
此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公开表示,国家统计局有从中央到基层的调查组织机构,将有助于推动统计工作更为科学、准确、合理。在国际指标以及关于中国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权威性,会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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