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7日三读通过台湾“机密保护法”修正案,涉机密人员管制出境期最长6年。台湾陆委会8日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所规范人员赴大陆管制期限调整,行政机构日前已函请立法机构,尚待审议。
台当局立法机构7日三读修正通过台湾“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规定机密核定人员、办理机密业务人员,退离职未满3年要出境,应经机关首长核准,但管制期间3年、不得缩短;管制期间得延长一次,最长不得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