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本市2019年至2020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
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执行标准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限标准最高不超过4480元
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68元
其中
月缴存额上限较去年提高了43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2019年至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现行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市2019年至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与2018年下限标准维持一致。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公布的2018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本市2019年至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6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480元。与去年相比,本年度的缴存额上调了430元。
缴存比例方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要求,做好2019至2020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来源丨贵阳网
编辑丨唐艳 王欢
编审丨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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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