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个月的试运行,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将于9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自实行实名购票以来,部分出行旅客因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导致无法直接购票,需要到天桥公安分局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再返回车站购票。对于年迈体弱、携带大量行李出行的旅客来说,往返车站和派出所的路程颇为“艰辛”。
为进一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会同公安分局相关单位,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的积极配合下,经过数次论证研究、实地勘查最终制定了解决方案——设置“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
经过紧张施工,9月3日,“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落户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试运行。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的旅客通过“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的直通电话,就可以与派出所直接连线向民警提供个人的身份信息,民警在查询户籍信息同时,结合专线高清摄像头传输回的旅客的面部图像,审核确认无误后远程操作即可为其当场打印“临时身份证明”,旅客持“临时身份证明”直接到售票窗口购票出行。
专线自试运行以来,技术成熟,运行稳定,方便快捷,日均受理出具“临时身份证明”200余份,具备了正式投入使用的条件。随着国庆假期临近,出行旅客与日俱增,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更好地维护车站的经营秩序,9月30日,“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将正式投入使用。
民警温馨提示:旅客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时需提供详细、有效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等。同时,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通讯员 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