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司法厅等7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后拟保留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如对保留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0531-86191775;省司法厅0531-82923421
电子邮件:省发展改革委 zdc_sdfgw@shandong.cn;省司法厅 sftfzdyc@shandong.cn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发改委重点项目处;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招标投标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大众日报记者 齐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