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芝,女,自1993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日照市公证处(现日照市阳光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历任该处一科科长,副主任,现任该处副主任,一级公证员,兼日照市公证协会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日照市道德模范、全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邓秀芝同志自从事公证工作以来,勇于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贴紧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增加公证服务的法律含金量,使所从事的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体现价值,实现突破。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长才干
她始终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修身之本,自觉把提升公证公信力与行业发展联系起来,把公证工作与社会安定与发展联系起来。
多年来她不断勤奋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外,还认真学习房地产、金融、税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作为市公证协会会长、省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她积极指导、参与解决全市乃至全省公证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成为处理疑难复杂事项的公证专家。
恪守标准,聚焦质量求公信
多年的公证实践使邓秀芝认识到,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件公证,她都全心投入,努力追求工作的零差错。从事公证工作以来,她办理的公证事项达数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几十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亿元,办证数量、质量等各项业务指标均位居本市前列,办证合格率达百分之百,在省市组织的历次公证质量检查中,她总是名列前茅。
勇于创新,服务大局谋发展
勇于创新,努力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
面对证源匮乏、服务方式简单陈旧的局面,她不断探索公证工作的新领域、新方式,先后以金融、房地产交易、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新旧动能转换等业务为突破口,积极联系国土、金融、建委、法院等相关部门,在全市率先办理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公证事项。另外在财产分割,股权转让,对外留学和交流等多个领域的业务也取得了显著效果,充分发挥了公证的价值与职能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公证事业的快速发展。
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谋发展
。一是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为抓住全市重点项目给公证工作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她先后为港口建设、日照水运基地、山钢日照精品钢基地建设、日照机场、林水会战等大项目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先后办理重点项目公证事项达上千件。她超前的服务理念,独特便捷的服务方式,赢得了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认可。二是积极为建设阳光、诚信政府服务。近年来,日照市的招商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大量增加。邓秀芝积极为招投标项目提供公证服务,仅近几年来就办理政府采购现场监督公证事项400余件。三是积极为旧城拆迁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公证事项,因涉及面大、人员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多数公证员都不愿办理,仅最近几年,邓秀芝先后参与旧城改造、拆迁、分房公证活动达30多次,向参与拆迁的部门和被拆迁的村民、居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四是积极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她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要当事人有需求,她都会尽其所能为他们提供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服务;工作日无法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就利用休息日为他们办理业务;在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被评为日照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
勤于钻研,理论研究结硕果
长时间的刻苦与努力使她成长为公证业务与理论俱佳的多面手。作为省公证协会中青年理论研究会理事,多年来她积极参加公证业务探讨与研究,多次参与制订与修改全省各类公证业务规范与指南。多年来她笔耕不辍,所撰写的论文《刍议对监护人代签的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公证的问题》、《以人为本,创新模式,努力实现公证价值》等近二十篇理论调研文章都在省内公证理论研讨中获奖并发表。作为省公证协会讲师团成员,她多次在省内各市地讲授公证业务知识与实务,深受银行系统、学校及省内外同行好评。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综合长安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