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范围_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有多宽?一文全解析_意外伤害保险的图片

食物中毒这种事情肯定是我们不愿看到发生的,对于我们来说也一定是一次不爽的“意外”。那么一旦出现因食物中毒导致的住院治疗,我们购买的意外险能够对其进行理赔报销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想先说一个大的前提,那就是这种情况无论最终理赔成功与否,相较交通意外在理赔上都会更加麻烦,而造成这种麻烦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食物进了肚子,就很难去判定到底是哪一顿饭造成了我们的疾病,你言之凿凿说是因为某顿不干净的大排档,保险公司也可以认为是你吃了过量的刺激性食物或者抱着侥幸心理吃了已经存放过一段时间的食物所导致的。

第二、食品中毒问题本身就极难界定,身体不适是由于个人体质问题还是外来食物问题,保险公司也要进行核验和审查。

所以如果真的出现食品中毒的事件,我们又渴望通过意外险的途径来进行理赔,那么你一定要做好以下两手准备:

第一、最直接高效证明的确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就是“你不是一个人”,如果有3人及以上因同一顿饭发生了中毒事件,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认定这并非个人体质问题造成的疾病。

第二、医生那龙飞凤舞的病历至关重要,什么菌引起什么病对医生来说很重要,“食物中毒”这四个字对咱们理赔拿钱很重要。

有了这两手准备,你的理赔才有希望。今天既然聊到了意外险,就和大家明晰一下这个险种的具体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其实在《保险法》中,意外是什么早就有了明确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大到航空事故、小到猫爪狗挠,都算是意外。

而咱们今天聊得食物中毒,并不是什么模棱两个的冷门概念,他的理赔困难实属因为“外来的”这一点较难判断确认。

除了食物中毒,其实近年来还有两种问题造成过意外险的理赔纠纷,在这里特殊说明一下。

第一、猝死

“白天上班还好好的,下班人就没了,这难道不是意外么?赔钱!”

因为猝死的无先兆性,猝死很容易和“意外”挂上钩。但其实,猝死归根结底是身体的内因导致的,和意外险的要求的“外来”的并不相符,所以可以说每一款意外险都没有保障“猝死”的义务。

不过随着纠纷越闹越多,很多保险公司也就“顺应民意”把“猝死”加入了自家意外险保障的范围当中。所以你要搞清的是,除非在意外险的保障合同中特别注明“保障猝死责任”,否则猝死是无法从意外险中获得理赔的。

第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这个名字极具迷惑性,天生给人一种像“交通事故”、“航天事故”的感觉,听着就像个“意外”。但其实,医疗事故并不属于“意外”,也不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在做保险这些年,见过不少在做重大手术前给自己买足意外险的小伙伴,因为意外险“便宜、无等待期”的特点,买上几份万一自己“手术失败”,还能给家里留点钱。小算盘打的很响,但医疗事故真的不算意外范畴,意外险也根本不会理赔。

这个想法太过天真就不点评了,各位看官谨记医疗事故和意外无关就好了。

第三、摔倒

这里要划重点了,如果上面两个还算蠢萌问题的话,那么在这点上的理赔纠纷哪怕是业内大神也难免出错。

一般的意外险合同中都会有这么一句话: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给自己老人买了意外险,老人不慎摔倒引起的“心脑血管”最终导致身故死亡,意外险会理赔身故赔偿金么?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和你很肯定的说:如果最后致死的疾病是病人首次发病,那么基本上就可获赔。因为保险公司会认定是意外导致的身体机能出现变化导致死亡。

如果致死的疾病并非首发,而是之前已经有过此类情况,那么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这次死亡时间是由外来的(摔倒)和自身的(疾病史)共同造成的,很可能会产生纠纷。

而这时,医生的诊断书就显得无比关键。老人在送往医院的时候,我们就要告知医生,我们有“商业保险”,在病历、诊断书上一定要注明身体情况的变化和摔倒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在发生这种悲剧的时候,才有机会给家人一些慰藉与补偿。

无论是个人保险也是家庭保障,它们都符合木桶原理,不留短板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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