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合同_ 承包村里的荒地,合同签了30年,二年后被征用,怎么给补偿?_打井施工

打井合同

村里的荒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对于您来说,承包30年,也只是承包了30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说是承包2年后被征用,也是可以拿到一些补偿的。

1、土地的补偿。不低由于所有权在村集体,所以对于土地的补偿是归属于村集体的。这个补偿是和你这个承包者没关系的。对于这个问题是没有一点疑义的。

2、地上部附属物的补偿。地上部附属物包括您种植的作物、果树、房屋等等,对于这类附属物的赔偿你归属于您个人的。至于说赔偿的数额多少,需要您和占地的一方自己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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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是属于集体资源性质,不属于人均承包地,所产生的收益是农民共同所有。按照这个规定,除了地上部分外,其他土地补偿,就应当归集体所有。这样的土地,不管签定多少年合同,如果被征用,合同就会自行终止。地上部分的一切,都归承包人所有,包括青苗,建筑等等。虽然三十年合同你只用了两年,但这两年你的收入也是存在的,你个人利益一点都不会少。如果有建筑,虽说你没派上长久用处,可征用给你的赔偿也是很丰厚的,总比你建筑费用还是会多的。征占过的地方的人都知道,如果建上房就能征用,而且给钱,谁都会建房子。所以你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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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对开荒,自己承包的荒地,遇到土地征收,由于承包期还没有到,评估公司会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土地地面进行评估,假如你利用荒地进行所建设施,所以打井,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承包合同终止,对你前期投入的,村委会会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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