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_ 警情通报|梅州梅县警方快速破获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_故意伤害谅解书范文

日前,梅县区公安分局在梅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综合运用智慧新侦查手段,准确锁定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满(男,55岁,南口镇瑶上村人)的身份和行踪,并成功将其抓获,仅用35小时侦破发生在该区石坑镇的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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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凌晨4时许,梅县区警方接到一群众报警,称石坑镇村民李某和在该镇龙中村卷头坑一柚园内,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接报后,市、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梅县区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并成立了由刑侦、网监及辖区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开展破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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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公安局刑侦、网侦、技侦等部门民警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等手段,经多方调查、走访,最终锁定当晚曾在现场出现的南口镇村民刘某满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16日15时许,民警在梅县区新城办事处扶贵东路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满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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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满如实交代了其于15日凌晨3时30分许,驾驶一辆载有货筐的摩托车窜到石坑镇龙中村卷头坑,在一果园盗得2只塑料桶后,又窜到受害人李某和位于该村的果园内欲再次实施盗窃,在被受害人李某和发现后,两人发生争执和扭打。刘某满在抢得李某和所持的铁棍后,用铁棍对李某和的头部、身体进行殴打,然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陈国计 李广锋 何小雪

【作者】 黄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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