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_ 工伤保险这些事,你需要知道_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对于工伤保险,我们平时可能接触的不是太多,但若是不幸需要用到的时候,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我们先了解一下若是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工伤待遇该如何处理?

若是单位没有按时给缴纳工伤保险,我们也不要太过担心。因为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新工伤保险条例

此外我们需要了解的一点就是工伤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上述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之若是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若是受到伤害,我们要懂得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当然,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更要做到谨慎小心不出错,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好了,若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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