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住建部联合应急部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员: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代表企业和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违规造成事故将被处罚。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事故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