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_ 「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应当知道这些事情_民事诉讼法案例

前文,我们已经一起学习了“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兴趣的可以详见这篇文章「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应当准备什么?

我们准备好了相关的起诉材料之后,我们应当向哪个法院提交材料呢?我们又应当向哪个法院主张权利呢?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

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管辖恒定原则:起诉时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不管今后该案件发生何种变化,都只能由该法院审理。

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一、级别管辖:

大部分的一审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1. 重大涉外的案件: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或者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2.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1. 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1. 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和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

  1. 被告是公民的,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地
  2. 被告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的地点,主要办事机构的地点不明确的,住所地就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地或者注册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且不间断,不包括去外地就医。

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一些常见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全民电商时代的环境下,因为网购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通过虚拟交易的方式交付标的的,合同履行地为买受人的住所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合同履行地为收货地

《民事诉讼法》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 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接收货币的一方;
  2. 交付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3. 其他标的的,合同履行地为具有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
  4. 即时结清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交易的行为地;

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即争议标的≠诉讼请求!

合同纠纷还有一种特殊的管辖方式——协议管辖

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可以书面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相冲突

协议管辖只能约定一审法院,而不能约定二审法院。

侵权责任纠纷的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纠纷引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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