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它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户主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房屋的,从而间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就需要继承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下面一起来看看宅基地过户手续吧。
一、过户条件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如果他的房屋继承人是本村户口的农民,那么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间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继承人是非农或者是外村户口,可以继续居住在此,但是不享有对房屋进行翻建的权利,房屋倒塌后,将被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不容忽视,如果继承人继承元户主的房屋后,会变为一户多在,那么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也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有些宅基地的户主是五保户,而对于农村五保户,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这两种形式,集中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分散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按照供养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处理。
二、过户流程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期继承人满足房屋继承的条件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那就是需要在宅基地原户主去世30日之内进行过户办理。
在满足过户条件是,申请人先准备好资料,一般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村委会同意转移的证明书等等必备的资料。
当资料准备齐全后,便可以申请过户登记,需要先将资料递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便可以登记发证。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详细过户流程和条件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农民朋友,小编也提醒大家,在过户时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大家最好是提前最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