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辛苦打拼的家长们
最牵挂的自然是家里的孩子
尤其是即将入学的孩子
富顺县2019年进城务工(经商)人员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来了
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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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关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管理办法。
结合富顺教育实际
2019年随迁子女入学都有哪些范围?
哪些条件?哪些要求?
在什么时间怎么办理?
来来来,赶快来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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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富顺县城区(富世镇、东湖镇,下同)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且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但户籍不在富顺县城区的人员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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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2019年的入(转)学,小学安排在富顺县实验小学、五府山小学、城南小学、城西小学、邓井关小学、共和九年制学校、东湖小学(含沙湾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初中安排在富顺一中、富顺二中、城关中学、安和九年制学校、共和九年制学校、东湖镇初级中学校等有学位的学校。
富顺县富世镇城区中小学招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包含东湖小学(含沙湾小学)、东湖镇中招生范围内的儿童(少年)。
所有申请人员不得隐瞒过去就学历史,否则将取消入(转)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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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审核流程
(一)登记。2019年7月1日-5日,学生监护人到以上有学位的学校填报《富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出示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验人员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复审。7月6-7日,教体局、督导室到招生学校对登记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录取。7月8-9日,教体局、督导室会同招生学校将复审合格的学生录取到有学位的学校。
(四)公示。7月10—12日,学校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报名。7月13—14日,学生和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领回所交证件原件。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年7月集中办理一次,其余时间不办理入(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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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居住证明。申请人在富顺县城区居住的《居住证》,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6个月以上的入住水电气发票)。
(二)监护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离婚证明》等)。
(三)务工证明。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2.申请人提供至少近2年的社保缴费发票原件。
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生入学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教育行政部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招生入学的全过程。在办理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7115202(监察室)
7214385(教育股)
其他县内各相关区域、学校可依据据此《办法》制定本区域、学校的管理办法。
来源: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