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IPO招股书,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122万股新股,拟募集资金50,343.96万元,保荐人为东吴证券。
随着可川科技招股书的披露,《壹财信》注意到,2017年可川科技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减资到5,000万元,减资原因招股书未作解释。
还需指出的是,可川科技本次IPO招股书的数据与环评文件对比,多处出现了不一致,募投项目存在诸多疑点,或其中有项目已建成投产。
减资3000万未解释
主营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销售的可川科技,成立于2012年3月15日,其第一大股东为朱春华持股39.28%,任公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第二大股东为施惠庆持股35.98%,任公司的董事、总裁。朱春华和施惠庆为可川科技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8年11月,可川科技共经历了4次增资、1次减资,伴随着增资、减资,可川科技的注册资本出资或存在瑕疵。
2012年12月,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1次增资,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其中股东朱春华、施惠庆各认缴出资3,750万元、各实缴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可川有限实收资本3,500万元;2013年8月,可川有限的实收资本增加至5,500万元;2014年可川有限连续两次实缴资本至8,000万元,至此注册资本实缴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可川科技在招股书的股本演变中称,根据相关规定,验资程序已不是必备程序,可川有限2014年两次增加实收资本均未履行验资程序。2017年4月1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14年8月5日,可川有限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但是两年后,可川科技的注册资本却忽然由8,000万元减少至5,000万元,骤减了3,000万元,令人不解,招股书中也未作出任何解释。
2017年7月18日,可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股东朱春华减少出资1,500万元,股东施惠庆减少出资1,500万元。变更后可川有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通常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主要有6种情况,即资本过剩;严重亏损;企业派生分立;注册资金预期未到位;企业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金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企业回购股权等。
而就在此番减资不久之后,可川有限就开始了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大股东施惠庆成功套现1260万元。
2017年12月18日,可川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20万元,由共青城壹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120万元,壹翔投资实际出资720万元,其中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施惠庆将其持有的4.2%股权作价1,260万元转让给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18年4月,可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年5月,可川科技第3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080万元;2018年11月,可川科技第4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364万元。
此后,可川科技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2019年6月6日,可川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壹财信》还发现,可川科技招股书除了对历史减资的情况未作解释之外,还未披露具体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及未缴纳人数。
此外,报告期内可川科技曾登上被执行人名单。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4月9日,可川科技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40,726元,招股书中未作披露。
或有募投项目建成投产
招股书显示,可川科技本次IPO拟募集资金50,343.96万元,用于图中所示项目: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可川科技的"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消费类电子功能性元器件及相关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三个募投项目招股书与环评文件披露的信息存在多处出入。
据招股书,"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可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利用裕正科技现有厂区新建生产车间、宿舍楼及门卫室、配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6,400㎡。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成并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106,048万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39,542万片,合计145,590万片。
然而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则显示,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车间、门卫、配电房、办公楼,总用地面积24,666.7㎡,建筑面积为18,808㎡,设计新增消费性电子产品产量为9亿件/年、新能源模切件6亿件/年,合计每年新增产能15亿件。
显然,"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招股书数据与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对比,不仅建筑面积相差2,408㎡,新增产能方面也出现了4,410万的差距。此外,设备采购数量、环保投入等方面也存差异。
另外,环评文件还显示"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环保投入为120万元,但是招股书却未显示该项目存在环保投入。
可川科技招股书与环评文件出入的情况还不止一处。"消费类电子功能性元器件及相关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也出现了招股书数据与环评文件出入的情况。
"消费类电子功能性元器件及相关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招股书显示无环保投入,且建设期为2年;环评文件则显示,环保投入为40万元,并且该项目预期于2019年5月投产。若如环评文件所述,则该募投项目或已建成投产。
该项目的设备购置方面,招股书显示的总数为1,595台/套,其中包含立体货架1,430台/套,若剔除货架数量,则为165台;而环评文件为180台,两相对比,招股书较环评少采购15台设备。
"研发中心项目"招股书显示无环保投入,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而环评文件则显示,环保投入40万元,预期投产日期为2019年5月,若如环评文件所述,则该募投项目或已建成投产。
吊诡的是,可川科技IPO招股书的签字日期为2019年6月6日,3个募投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日期分别为2019年1月和3月。从时间来看,3个募投项目环评文件和招股书的制作时间相差不远,何以出现如此大的出入呢?
或许,我们可以从可川科技的历史建设项目情况窥得一二。
据昆山市政府网站,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昆山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名单显示,可川有限的年产丝网印刷产品3,500万件扩建项目出现在备案名单中。对此,不知可川科技是否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招股书也未披露有关信息。
可川科技本次IPO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同样不让人"省心"。
2019年1月22日,证监会披露了〔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信所及两位注册会计师做出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五洋建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上,可川科技本次IPO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存在诸多疑点,对于历史大额减资的原因未解释,且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数据与环评文件多处出入,可川科技和大信所或应给出反馈意见。